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内蒙古自治区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日期:2021-06-17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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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快递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客观评价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,促进我区邮政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6〕77号)、《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19〕16号)和自治区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内党办发〔2017〕36号)相关要求,我局起草了《内蒙古自治区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7月8日前,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事处。
联系人:白晓梅,0471-3366513
邮 箱:nmgyzgljrsc@163.com
邮寄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5号(010010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内蒙古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意见反馈”字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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